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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「簡易都更」新制22日上路 取消面積與臨路條件限制

[記者賴筱桐/新北報導]新北市政府推動多元都更政策,2013年8月首創「簡易都更」方案,透過程序簡化,鼓勵老舊或危險房屋重建,大幅縮短審查期程,為加速危老小規模基地重建,取消簡易都更基地面積與臨路條件限制,並增訂容積獎勵項目,新制在12月22日上路,盼提高誘因。

市府都市更新處處長張壽文表示,簡易都更原本為基地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、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、屋齡30年以上建物,經整合所有權人100%同意後,可向市府申請高20%容積獎勵,不需要結構安全性能評估,還可計算違章建築物的投影面積。

都更處總工程司李擇仁指出,中央推出的危老都更沒有基地面積限制,且容積獎勵最高可獲取40%,引發民眾抱怨新北簡易都更條件嚴苛;經評估,市府修法放寬門檻,取消面積及臨路條件限制,另增訂規模、時程、建築基地退縮等容積獎勵項目,新制於今年12月22日上路。

舉例而言,時程獎勵項目若於5年內提出申請,即可獲得5%容積獎勵,5年後至10年內降低為3%,再搭配其他容獎項目,最高可獲取20%容積獎勵。

李擇仁說明,此次修法希望鼓勵小規模的危老房屋重建,提供彈性及符合市民需求的多元都更政策,讓小基地享有改造機會,免除都市更新繁雜冗長的程序,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。

據統計,目前簡易都更累積已核准27案,並有7案已完工;危老條例申請336案,核准261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