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的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,不同於台北市以時間分類,將違建處理順序分四類 一、A類,隨報隨拆(最先拆除的案件) 注意次序1新建照之違章建築的時間98年6月25日以後自行建造者。 二、B類,政策性案件(最先拆除的案件) 注意是否影響市容的廣告物。 三、C類,特定性案件影響公共安全 注意特定場所所產生的違建,主要以影響公共安全,占用行人空間,占用防火巷、占用法定空地營業者。 四、D類,一般性案件(一樣是先列管) 暫不處理並拍照列管。 龍昊建設竭誠為您服務諮詢電話:(02)8286-1902